本报讯(廖明轩) 就在65位农民工为追讨被拖欠一年多的工资已精疲力竭的时候,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检察院民行部门及时介入,力保农民工的利益不受损害。日前,一位农民工给该院打来电话说,有法律的保护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他们进城务工不再“打憷”了。
2007年3月,汤文武等65位农民工与本溪市某建筑公司达成口头协议,承建一项土建工程。从这些农民工进入工地起至当年的12月中旬,这家建筑公司拖欠了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总计10万元。在多次追讨无果后,农民工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诉。
经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的调解,当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建筑公司同意在今年1月4日前,一次性支付65位农民工全部欠款,案件的仲裁费由双方各承担一半。然而,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这些农民工仍然没有拿到应得的工资。汤文武等失望之余,于今年5月22日前往属地法院要求强制执行,同时前往明山区检察院请求监督。
在接到农民工的申请后,明山区检察院民行部门给予高度关注,很快向属地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在检察机关和法院的共同努力下,65位农民工终于拿到全部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