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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理论研究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1日09: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检察制度和检察理论创新发展论坛在哈尔滨举行张耕强调

  检察理论研究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本报哈尔滨7月30日电(见习记者徐日丹) 今天上午,“检察制度和检察理论创新发展论坛”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开幕。本次活动是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系列活动之一,回顾总结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年来检察制度和检察理论发展的成果,探讨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制度和检察理论发展思路,展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发展的光辉前景。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张耕,黑龙江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黄建盛,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周成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戴玉忠,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景汉朝以及多位著名法律专家出席此次论坛开幕式。开幕式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主持。

  张耕在开幕式致辞中指出,此次论坛对于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创新发展有着重要意义。30年的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体系是坚持和完善我国检察制度、保持我国检察制度鲜明特色的重要依据和根基。

  张耕认为,检察理论研究与检察制度建设和检察工作密切相关,在当前政法领域意识形态斗争比较尖锐复杂的情况下,检察理论研究需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引。坚持检察理论研究的正确方向,必须从我国的实际国情出发、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张耕指出,我国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年来,为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有少数人对我国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和法律监督属性提出了质疑。所以,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加强法律监督原理研究的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深入研究、扩大宣传、争取更多的理论认同,为巩固我国检察制度的根基,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化法律监督制度史的研究、法律监督制度基本理论的研究、法律监督能力的研究。

  张耕强调,新时期的检察理论研究,必须把功夫下在揭示检察工作规律上,着力探索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的检察制度的发展思路,着力研究体现检察制度科学发展要求的改革举措,推进我国检察制度的创新发展。为此,我们要加强对检察制度发展规律的研究、检察职权配置规律的研究、检察改革思路和改革举措的研究。

  张耕指出,我国检察制度的发展还没有现成的模式,所以我们必须要从我国的检察实践中吸取营养,实现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对此,我们要加强对检察实践中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加强对检察实践经验的理论概括。

  张耕最后强调,繁荣检察理论,人才是关键。检察机关要不断加强检察理论研究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大力培养高层次检察理论研究人才,积极探索检察理论研究队伍建设的新举措。

  本次论坛由中国检察官协会、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检察理论研究所、国家检察官学院、检察日报社、中国女检察官协会、中国检察官教育基金联合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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