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承认盗窃事实,故意装着不认识同案犯,结果也未能逃避法律的制裁。7月28日,涉嫌盗伐林木罪的犯罪嫌疑人倪邦英在“零口供”下被浙江省兰溪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审查查明,今年3月22日晚,倪邦英伙同他人到兰溪市马涧镇盗伐林木,分三车销赃给兰溪市梅江镇的锯板厂老板陈某,双方约定天亮后过秤。后被林业派出所查获,林木被追回。经鉴定被盗伐林木蓄积共计5.0569立方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400余元。然而,倪邦英到案后拒不承认犯罪事实。办案检察官围绕倪邦英的生活轨迹,从同案犯、狱友、情人等多方面获取相关证据形成证据链,锁定倪邦英盗伐林木的事实。鉴于倪邦英已涉嫌盗伐林木罪,且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重新犯罪,兰溪市检察院依法作出批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