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名油漆工在刷油漆时不慎从高空跌落受伤,一纸诉状将雇佣方——宁国市某专科医院告上法庭。7月29日,宁国市人民法院一审判令医院赔偿受伤油漆工经济损失24000元。
2007年8月24日,宁国市某专科医院与杨某签订装修合同,约定由杨某承接医院内墙乳胶漆装饰工程。后宁国市某专科医院临时经杨某同意,直接与油漆工吕某达成口头约定,将医院一楼内墙乳胶漆装饰工程改由吕某施工。同年10月11日,吕某在施工过程中不慎从高空摔下,被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属于十级伤残。由于吕某与专科医院及杨某就损害赔偿问题协商未果,遂将医院和杨某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吕某与该医院口头约定做医院一楼的油漆工作,应认定两者系雇佣关系,医院是雇主,吕某作为雇员在施工中受伤,医院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杨某与吕某之间没有雇佣关系,所以杨某不承担赔偿责任。
(费赵许 韩斌
本报见习记者 何钱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