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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户购买补贴30%居民购买补贴50%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1日10:23  常州日报

  本报讯从7月30日开始,我市2008年度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正式启动。大宗用户购买指定节能灯补贴30%,居民用户则可补贴50%。

  我市推广产品的型号与数量为直管荧光灯(T8、T5及支架)10万只,自镇流荧光灯10万只。根据对各市、区需求情况的摸底和统计,以及综合考虑各地经济发展等因素,经贸委、财政局对全市推广数量进行了分配:金坛市、溧阳市、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和其他各2万只,新北区3万只,武进区5万只。

  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横店得邦灯饰有限公司是在江苏省推广的第一批中标企业。据了解,中标企业将按照中标协议价格下浮30%和50%分别销售给大宗用户和居民用户,下浮部分的资金由国家财政给予补贴。大宗用户主要是机关、学校、医院、工业企业、商场、宾馆、写字楼等公共和集中场所。

  国家财政补贴推广的节能灯,具有光效高、显示性好、节能省电、使用寿命长等良好性能,并且补贴后的售价与市场零售价相比,优惠幅度较大。如36W三基色直管节能荧光灯,中标价7.28元/支,大宗用户享受财政补贴30%后的价格为5.10元/支,居民用户享受财政补贴50%后的价格为3.64元/支;11W节能荧光灯与使用寿命一般为1000小时的60W白炽灯比较,照度提高4%,节电率达81.7%,使用寿命8000小时,一个家庭如果使用10支节能灯,每年可节省电费约550元。(下转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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