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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 更加优惠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1日10:23  常州日报

  本报讯围绕今年市政府“卫生惠民”工程的重点工作,市劳动保障部门将于今明两年再推出多项医保惠民政策措施,降低广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医药费负担。

  从今年9月1日起,将实施三项措施:

  一、降低住院起付标准。参保人员在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住院起付标准由原来的600元、800元分别降低至500元、700元。

  二、参保人员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门诊特定病种药费补助比例,由原来的70%提高到75%。扩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保定点范围及服务功能。

  三、调整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办法,支持医疗机构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降低个人住院医药费自付比例。同时提高普通住院床位费补助标准,具体实施细则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正在制定中。

  从明年1月1日起,调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提高医疗救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等。具体包括三项措施:

  一、调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在一个结算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6万元,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特定项目和住院医疗费用,在6万元以内的,由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分担。

  二、提高医疗救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医疗救助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由原来的15万元,调整为20万元。

  三、降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费用个人负担比例。提高统筹基金对参保人员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的补助标准。

  (许步青 李曼 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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