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晓鸣)昨天公布的全国2007年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显示,上海2007年万元GDP能耗降低4.66%,降幅位居北京和天津之后排名第三位,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
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7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公告称,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山东6省(市)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吉林、浙江、安徽、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青海14个省(区、市)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黑龙江、江西、河南3省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等级;河北、山西、内蒙古、海南、贵州、宁夏、新疆7省(区)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
“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进度40%以上的有北京、天津2个地区;完成进度30%以上的有福建、上海、陕西等15个地区;完成进度20-30%的有云南、四川、湖南、重庆、河北、贵州、内蒙古、山西、吉林、宁夏10个地区;完成进度低于20%的有新疆、海南、青海3个地区。
上海市节能协会理事长施明融指出,上海2006年万元GDP能耗降低3.71%,没有完成当年的预定值4%;因此2007年万元GDP能耗降低4.66%,非但完成了当年的节能考核任务,还把2006年的亏欠补上了;2006至2007年平均达到了4%,为“十一五”后3年完成任务奠定了较好基础。今年上海节能任务依然艰巨,必须从产业结构调整、技术改造、节能管理创新等多个方面予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