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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将研究规范国企负责人薪酬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1日13:49  国际在线

  新华网北京7月31日专电 今天上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行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也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建后的第一次新闻发布会。在发布会上,该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在介绍劳动关系调整和权益保障工作时表示,下半年将研究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和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意见。以下为实录。

  [尹成基]上半年主要工作:一是《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贯彻落实工作进展顺利。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继续开展相关法规政策的清理工作。对用人单位用工的指导和管理得到加强,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及时调查处理了少数企业的违法用工事件。上半年劳动合同签订率有所提高,在劳动争议快速增加的情况下,妥善处理了一大批劳动争议案件。

  二是企业工资分配工作稳步开展。积极探索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在前两年各地加快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基础上,今年又有15个地区执行了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目前,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为深圳市的10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为北京市的9.6元。继续指导各地发布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引导企业通过集体协商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多数省份已基本解决工资历史拖欠问题,同时,各地继续加强了防范新欠的制度建设。

  三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在加强日常检查的同时,集中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和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及时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力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下半年工作安排:一是进一步做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加强宣传和解释工作,密切关注并及时研究解决法律实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制定工作,推动各类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劳动用工的指导和管理,加快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抓紧研究制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配套政策法规。

  二是进一步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工作。改进和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推进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指导各地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平均工资和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变化情况,进一步研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研究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和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意见。继续督促各地加大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问题的力度,完成基本解决工资历史拖欠的任务,并进一步推进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建设。

  三是加强劳动争议仲裁和监察执法机构与队伍建设。指导各地提高仲裁工作的效能和专业化水平,加强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机制建设;完善监察体制机制,加强监察机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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