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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坐吃”就能改善城市市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1日16:00  新民晚报

  赵勇

  对于一座城市来说,背离了普通百姓基本利益的城市形象,是没有意义的,也是违背以人为本理念的。从这个角度来思考南京正在推行的“街头小吃不准坐吃”,其不合理性就不言而喻了。

  南京为了整治市容,出台了“早、午快餐、摊群(点)杜绝坐吃”的规定,相关部门对此的解释是:希望借此解决街头饮食摊点摆桌子大面积占道以及清洁卫生难以保证的问题。但普通老百姓却对这个规定很不买账,他们认为,“不准坐吃”将会造成生活不便,有悖于中国传统饮食文化。

  中国的传统饮食文化是否就是坐着慢慢吃,我没有考究过,但我知道,很多吃的东西汤汤水水的,拿着在路上吃的确是很不方便。同时,一边走路一边吃东西,也不利于健康。当然,更重要的是,在车水马龙中“走着吃”,很不安全。

  明知会给市民带来这么多的不便,却还要出台规定“不准坐吃”,看来有关部门对整洁市容的渴求非常强烈。但问题是,如果整洁的市容是以牺牲普通市民的利益为代价的,这样的市容又有多大意义呢?

  事实上,有关部门常常会陷入“市容高于一切”的误区之中,为了市容,一座城市可以把小贩赶得四处跑,可以强行将流浪者带到救助站,可以规定机关大楼周围百米内不准乞讨。总之,我们似乎容不得半点有损市容的东西。整洁的市容当然是所有人都想要的,所以,将追求市容整洁完全归结于某些官员的面子思维在作怪,其实也有失偏颇。

  但当整洁的市容要以牺牲一些东西为代价的时候,就需要慎重考虑了。为了市容整洁不容小贩摆摊,不容流浪汉和乞讨者上街,牺牲的是这些人谋生和自由流动的权利;为了市容整洁出台“不准坐吃”规定,牺牲的则是普通市民享有便利生活的权利。表面上看来,这似乎没什么不妥,但要知道,权利也是有顺序的,就像需求有顺序一样。作为一个人来说,谋生、自由流动、可以坐下来吃饭,都是他的基本权利。至于在一个整洁的城市中生活,明显就是排在后面的权利了。很难想象,一个人如果在一座城市中连坐着吃饭的权利都没有,他怎么会关心路边有多少堆垃圾?因此,我们在出台整治市容的规定时,最好考虑得更周到些,有一些配套措施。比如,不许小贩在马路上设摊,那么,是不是可以先安排好场所让他们营业谋生。街头饮食摊点占道是个问题,但也不能因此让老百姓走着吃饭。

  政府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保障民众的权利。这个保障,也应该根据权利的天然顺序作出选择——先保障民众的基本权利,然后才能考虑其他高级一点的权利。“不准坐吃”和类似的市容整治规定,恰恰违背了权利保障的天然顺序,引发民众不满,自然在情理之中。

  当然,权利保障对不同群体意味着不同的需求,有的人不需要在街边谋生和坐着吃饭,他的需求就只是市容整洁,这也没有错,但依据权利的顺序原则,高级的权利需求为基础的权利保障让路,也是社会和谐的题中应有之义。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各个群体的权利都能得到妥善和分层次的保护,才是一座城市最值得骄傲的市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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