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红 实习生白海江)记者昨日从省卫生厅获悉,从2009年起,我省将把城市医生下乡服务作为晋升职称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从2010年开始,将城市医生晋升主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前到农村服务一年的规定,作为职称申报和晋升的必备条件。
■下乡服务的医院范围
今后,凡政府举办的城市(不含县级市)二级及其以上医院;设区市和省级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卫生机构中需要晋升主治(管)医师或副主任医师的人员或2000年以来新聘用并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员,均要支援农村卫生,其中城市三级医院和省属卫生机构重点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城市二级医院和市属卫生机构重点到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
■下乡服务的具体内容
据介绍,这些城市医生到岗后,将开展农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利用查房、巡诊、带教、举办培训班和学术讲座等方式,传授技术经验,提高“农村医生”的技术水平;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常识等。
新参加工作的城市医生取得执业医师后晋升主治(管)医师前,以及已取得主治(管)医师的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前,均须下乡服务一年。
■下乡服务的实施步骤
省卫生厅要求,对应当下乡服务但不服从所在单位派遣的,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按照结合实际、分步推进的原则,从2009年起,各地和各有关单位要把城市医生下乡服务作为晋升职称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从2010年开始,要将城市医生晋升主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前到农村服务一年的规定,作为职称申报和晋升的必备条件。没有下乡服务或没有完成下乡服务年限的,一律不得报考和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