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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考生只能注销一次补录一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1日04:03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何雪华)昨日,广州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投档完成;今日起至8月10日,广州中职学校新生报到注册。记者从广州市招考办获悉,为了终结以往中职录取后家长考生不断注销再补录,在各个学校间“来回溜”的乱状,今年实施一条新规定:中职学校招录每名考生(学生)只能注销一次、补录一次。

  六次投档完成招录情况未明

  据了解,广州今年中等职业学校招录工作从7月27日开始。至昨日,已经完成了各省、市、区属职业类学校(除高等学校五年制专科外)对参加了学业考试的考生的招录工作。分六次投档,第六次不设最低投档线,原则上只要报考的考生,基本上都有机会出档录取。不过,对于本次招录情况,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表示,具体情况和数字,在考生注册入学前都在不断变化中,因此未能提供。

  据悉,造成这一状况的,是因为考生及家长在中职招录阶段,往往“三心二意”,报了这家,录了,却又盯上了另一家,于是在各个中职学校间投报、录取、注销,“来回溜”。为了终结这一混乱的状况,确保中招工作的正常秩序和录取数据的一致、准确,今年市招考办出台了一条新规定,每名考生或学生对被录取结果注销一次,再补录一次。

  “考生和家长们千万要重视这一新规定,否则仍按以往旧例‘来回溜’,极易造成没书可读。”据悉,所有注销、补录必须在广州市中招录取系统上进行,凡未经市招考办审核批准的录取行为一律无效。

  补录学生须交回录取通知书

  尽管第一阶段的中职招录已经完成,但是从8月16日开始,至11月25日,还有四批次的学校按注册入学方式进行的补录,没有确定学校的考生仍有读书机会。市招考网8月14日公布有关学校的补录计划,8月16日~27日、9月1日~24日、10月24日~25日、11月24日~25日四批次录取。

  而对被补录的学生,市招考办不再发出《录取通知书》的,考生通过短信接收或网上查询录取情况。

  已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注册报到的,由录取学校在中招录取系统上进行注销其录取资格。9月1日仍未确定注册的考生中招录取系统自动将其恢复到未录取状态。

  特别提醒

  补录考生类型不同,需要提供的证明资料也不同:参加补录的应届毕业生,凭2008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准考证或成绩证明自行到招生学校,按注册入学的方式办理补录手续;无办理今年升学报名手续要求参加补录的初中往届生和未能升学的高中毕业生,凭户口簿、身份证及初、高中毕业证或结业证自行到招生学校,按注册入学的方式办理补录手续;已被职业类学校录取的,还须向招生学校上交已被录取的通知书,并由考生本人协助招生学校在中招录取系统上进行注销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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