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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都花园不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1日04:20  舜网-济南日报

  市民反映:白马山街道办事处谷庄居委会开发建设了“欣都花园”。业主入住3年来,居委会以物业管理的名义,严重侵犯业主权限,乱收费特别严重,强烈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关注和管理;询问是否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

  市长公开电话联动:

  市中区政府答复:“欣都花园”是谷庄居委会于2002年底为发展村居经济、改善居民居住环境而进行开发建设的,小区建设单体工程楼房15栋,总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总户数800余户。因该小区是旧村居改造项目,手续因政策问题制约至今未能完善,各种功能无法与水、电等职能部门对接,小区现行物业管理实际是居委会自行安排并以村居自管的形式实施,物业管理手续因建设项目手续不完善而无法办理。

  该小区物业费的收取是根据其物业管理成本制定的,居民反映的问题应由价格管理部门进行处罚。关于业主委员会成立的问题,市中区房管局解答,因该小区是以旧村居改造名义建设的,各种手续不完善,没有取得房产证,不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对于市民反映的问题,我们将督促“欣都花园”的管理单位谷庄居委会,加强对小区物管办的领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管理,营造和谐的社区环境。

  (党报热线值班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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