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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记者张真真、通讯员张伟)7月30日,武汉安监部门对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专门作出部署,确定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8元,执行时间为每年7、8、9三个月,并按实际工作日计算。
部署要求,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或者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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