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晏智 何骏天 记者 刘琳 何欣桐) “今天领到1万元,明天我就去买砖瓦、沙石、水泥、钢筋等材料,修新房子。”昨日上午,在大邑县斜源镇六坪村举行的农村灾后住房重建启动现场,村民张玉明乐呵呵地说道。
张玉明家有5口人,他家的16间砖木结构的瓦房在地震中倒塌了7间。“我们祖祖辈辈都住在这里,能不搬走是最好的。”张玉明主动向镇政府申请在自家宅基地原址上重新修建永久性安置房,县级相关部门实地勘察后认定了他家符合建房条件。按照规定,张玉明采用原拆原建的方式,在自家宅基地原址上重新修建永久性安置房前可以先领取1万元的补助金用作材料购买费用;房屋建成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他就可以领取余下的9000元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