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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地生财无道 西河“蛀虫”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1日05:33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人大副主席和村支书“联手”,并与一天然气公司内部人员“里应外合”,采取虚增租用土地亩数等手段,从天然气公司套取土地租用补偿款31万元,最终把自己套进了监狱。昨日,龙泉驿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西河镇人大原副主席陈德才等涉嫌贪污一案。因犯贪污罪,陈德才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西河镇黄连村原村支书王频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黄连村原村主任邱绍华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虚报土地亩数 私分补偿款

  2006年6月,龙星天然气公司准备在西河镇黄连村租用土地,开采天然气。分管当地能源工作的西河镇人大副主席陈德才负责协调此事,这也让他看到了发财的机会。

  陈德才和西河镇黄连村村支书王频一合计,想出一条“妙计”。陈德才在与龙星公司副总经理李代平(另案处理)商议后,决定利用虚增租用土地亩数套钱。陈德才等人将龙星公司租用的1亩多土地虚报为3.5亩,凭借这个小花招,龙星公司多付出了23万元土地租用补偿款。

  到手的23万元该如何处理?除了5万元用于黄连村委会开支,其他钱则被陈德才等人私分。其中,陈德才分得13万元,李代平分得3万元。为了感谢龙星公司对“村上工作”的“支持”,陈德才将剩余的2万元送给了该公司总经理付某某(另案处理)。

  违规发包工程 分得“好处费”

  尝到甜头的陈德才不肯收手。2006年年底,陈德才和王频商量买些礼物送给龙星公司。黄连村财政紧张,钱从哪来?羊毛自然还是出在羊身上!在李代平的帮助下,陈王两人故伎重施,采取提高单位面积补偿金等手段,再次套取了8万元土地租用补偿金。打点完各方关系后,陈德才和王频各分得1.8万元。

  此外法院还查明,2006年7月至2008年2月,王频还与黄连村村主任邱绍华共谋,将西河镇3项建设工程违规发包给包工头张方国。为此,两人从张方国处各分得“好处费”2万元。

  法院院长审案 “先进个人”获刑

  昨日的庭审在龙泉驿区法院大法庭内进行。该案吸引了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在内的百余人到庭旁听。龙泉驿区法院院长杨德军亲自担任该案审判长。上午9时,庭审正式开始。

  陈德才,今年52岁,从1989年开始担任基层组织干部,曾多次获先进个人称号。被法警带进审判席时,陈一脸郁闷。面对检方的指控,陈德才、王频和邱绍华均表示认罪。法院认定,陈德才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王频因贪污罪、受贿罪,应数罪并罚;邱绍华犯受贿罪。鉴于陈德才、王频和邱绍华均是主动投案,并积极退还了赃款,法院决定对三人从轻判决。

  龙法 记者 本报记者 杨为为 摄影 刘晋川 实习生 唐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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