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飞
7月30日中午,重庆四名城管人员发现一名摆摊人违规摆摊,准备暂扣违章车辆,而摆摊人不从,于是发生争执。其中一名城管人员趁摆摊人不注意,对其胸部实施拳击。摆摊人当场倒地,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不应该对任何一个群体存有偏见,因为每个人只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不应该受他所在群体中部分“形象不佳”人员的连累。对待城管、对待摊贩,我们都应当一视同仁,他们谁也不是天生的“杀人狂”。然而,从人们日常的言谈和行为来看,一个群体,如城管人员,激起了人们那么多的不满和愤恨,还是比较少见的。
城管形象为何如此之坏?他们在执行什么样的法?从摊贩反抗执法的原因讲起。毋庸置疑,一些摊贩占道摆摊是违规的。但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摊贩要在动辄扣押摊车的城管队伍的赶撵下,像做贼一样东躲西藏地做一点活计,他为的是什么?违规并不能带来暴利,违规只是为了营生。当有人把他营生的权利都要剥夺时,他必然要反抗。剥夺了他的营生渠道,就把他逼上了绝路。这使我想起一句经典的表述,“死亡线上任何人都是要挣扎的”。城管不要因为他们有了反抗就把他们视作“刁民”、“暴民”,真正的“刁民”、“暴民”是不屑于这种营生的。
当然,也不能把责任全部归结在城管头上,他们只是例行公务,手段有时过于恶烈。背后还有更深层的问题——政府的施政理念问题,即为了一个城市的美观整洁,是不是就可以限制一些人的营生渠道?人的生存权远远高于城市的发展权,让每一位市民不因守法而遭受贫穷,这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在制定规定、施行政策时必须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