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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制度是枚“青果”,但毕竟是颗果实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1日06:30  燕赵晚报

  □邓清波

  经过近一年的试点工作,8月1日起,深圳市居住证制度将正式开始实施,而实施了多年的暂住证制度将正式退出历史舞台。按照推进计划,今年内,深圳市将对500万流动人口发放居住证。(7月31日《南方日报》)

  因为暂住证落后,所以居住证进步。正如相关专家称:暂住证这个名称早已经臭名远扬了,所以,用居住证取代暂住证,当然会带来诸多好处:更加有利于社会治安,更加体现平等,更加方便许多公共管理,更好地维护进城人员权利,云云。对于居住证的积极意义,有识之士已经做过大量的论述,此处自不待言。

  然而,一个值得冷静反思的问题是:深圳在1984年开始实行暂住证制度,为什么那个时候没有想到要实行居住证制度?自然,那个时候,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还没有写入《宪法》,市场经济还被看成是资本主义,与暂住证制度直接挂钩的收容遣送制度还稳如磐石。总之,暂住证制度也曾经是时代的产物,尽管它先天带着种种不合理的基因。

  居住证的产生,不是凭空而来的。如果说它是“进步”的,那么,在它“进步”的背后,是另外的“进步”:时代的进步,经济社会发展的进步,人们思想观念的进步,民主法治的进步。居住证的产生不是谁的恩赐,而是时代之树上的果实。如学者胡星斗所说:“长期以来,户籍制度严重束缚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很有必要打破户籍坚冰。最理想的当然是彻底废除户籍制度,但是目前还不能做到,特别是某个城市,这是一个全国性的系统工程。实施居住证制度是一个过渡性措施。”可见,居住证还只是时代之树上的一枚“青果”,但它毕竟是一个果实。这个果实的出现,同样是经过了无数的艰辛曲折,无数家庭为此悲欢离合,甚至有人为此付出血泪,譬如孙志刚成为收容遣送制度的祭品。它的功劳,属于“人民群众”。

  “时代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居住证在一定程度上是“顺之者”,可以想见,在深圳正式开始实施这一制度之后,它的“进步”之处将充分体现出来,从而推动其他城市的改革。而认识到居住证制度“进步”背后的“进步”,其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居住证制度不应该单枪匹马、孤军深入,更多公共管理领域,包括许多与居住证制度直接配套的规章,需要像废暂住证而行居住证一样“辞旧迎新”,积极变革,这样才能加强建设一个真正的服务型政府,使社会更和谐,使民生更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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