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姚长寿)为做好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离、退休(职)人员服务和养老金发放工作,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机保中心”)将委托参保单位,从8月1日至9月30日,对本单位在省机保中心参保的离、退休(职)人员的相关情况进行登记。
据介绍,本次登记的范围和对象为2008年6月30日之前,在省机保中心办理了离、退休(职)审核手续,并由省机保中心委托银行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职)人员。
本次登记省机保中心将采取委托参保单位自行组织的方式进行。相关登记表由离、退休(职)本人填写,经单位审核、加盖单位印章后,报省机保中心。在填报登记表时,离、退休(职)人员的信息应真实、准确,并经本人签字,不得由他人代签,并附一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
此次登记还包含在省机保中心以个体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请个体参保退休人员互相转告,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1张近期2寸免冠照片,在规定时间内到省机保中心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