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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等7市能耗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1日06:54  深圳特区报

  【本报广州7月31日电】(深圳报业集团驻穗记者 李明)今天,广东省经贸、广东省发改委和广东省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单位联合发布了《2007年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单位GDP能耗等指标公报》,在21个地级市中,深圳等7个市的单位GDP能耗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根据广东省单位GDP能耗公报制度规定,广东省发改委会同广东省有关部门,对全省各市2007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今天公布的《2007年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单位GDP能耗等指标公报》显示,2007年我省单位GDP能耗为0.747吨标准煤/万元,比上年下降3.15%。

  在21个地级市中,深圳、汕尾、珠海、汕头、湛江、中山、广州等7个市的单位GDP能耗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汕尾最低,达到0.558吨标准煤/万元;深圳则紧随其后,达到0.560吨标准煤/万元。8个市的单位GDP能耗水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个市的单位GDP能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就降幅而言,单位GDP能耗最高的韶关市降幅也最大,去年单位GDP能耗比上年同期下降了6.12%,远高于全省平均降幅。值得注意的是,惠州市单位GDP能耗比上年同期上升了4.13%,主要原因是因为中海壳牌项目投产,全市工业结构出现了重化工业比重明显上升的重大变动所致。

  在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指标方面,中山市最低,达到0.42吨标准煤/万元。清远市则是在21个地级以上市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最快的,下降幅度达到24.69%。单位电耗指标则是茂名最低,而清远则以8.24%的下降幅度名列降幅榜第一位。

  据广东省经贸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我省目标是万元GDP能耗降幅不低于3.5%。下半年将继续加强对全省各市实施节能考核等级、节能目标、节能措施得分排名和公布制度,落实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据了解,广东省经贸委等部门将研究制定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办法,指导深圳、汕头、佛山、江门等市和有关单位制定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继续做好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电厂)认定工作。

  另悉,昨天,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公告中,广东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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