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31日电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宣布,自2008年8月1日起调整部分纺织品、服装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部分竹制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
分析人士认为,今年以来,国际市场需求减弱,国内原材料价格上涨、人民币升值加快、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因素叠加,出口经营成本增加。此次提高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有助于减轻纺织行业面临的出口减缓压力,缓解从紧货币政策给部分企业带来的资金短缺局面,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认为,提高纺织品的出口退税率,可以缓解企业压力,刺激出口。我国经济对进口的依赖程度还比较高,只有保证了出口规模和外汇储备增速,才能在维持贸易顺差规模的基础上保持进口规模,进而保证经济的正常运行。
根据上半年数据,我国外贸呈现出口增速回落、进口增速加快的发展态势。据统计,上半年我国出口6666亿美元,增长21.9%,比去年同期回落5.7个百分点;进口5676亿美元,增长30.6%,提高12.3个百分点。
“此举表明,为应对国内外环境的变化,政府灵活地进行了政策调整。”亚洲开发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庄健表示,受各种不利因素影响,我国东部沿海地区部分出口企业面临生产经营困难,有些甚至倒闭。因此国家在外贸政策方面给予扶持,帮助有竞争力的企业渡过生存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