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显示:前不久,我在长沙体育新城的一家游泳中心给5岁的儿子佳佳报了一个儿童游泳培训班。几天前,孩子在学游泳时去上厕所,由于没有人监管,孩子打着赤脚走进厕所,在光滑的瓷砖地面上狠狠摔倒,头上肿起一个大包。教练把疼得大哭的孩子带出来,交给家长就不管不问了,还说他们只对小孩在水里的安全负责,在岸上就不管了。我们认为,游泳中心不应该对孩子的安全事故推卸责任,希望晚报帮帮我们。李女士
附记:昨日,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李女士说,因为游泳中心要求家长不能陪同孩子学习,她报名时专门咨询了5岁的孩子能不能学,有没有人监管,游泳中心说没有问题。7月29日下午5时30分,她带佳佳到游泳中心学习,当时儿童培训班有七八个孩子,只有一名教练。因为规定家长不能进入游泳区,80分钟的练习时间里,李女士只能在外面等候。“大约下午6时10分左右,教练拉着正在大哭的孩子出来了,我一看孩子头上肿起一个大包。”让李女士难以接受的是,教练只向家长说明了一下,孩子是独自上厕所时滑倒的,就继续工作去了,此后,也没有其他工作人员过问此事。李女士要求游泳馆负责人出面解决问题,工作人员却表示负责人下班了。
对此,湖南裕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大华认为,如果游泳中心的厕所地板确实湿滑,家长可以要求游泳中心承担一定责任。在记者的协调下,李女士与游泳中心进行了商议,最后,游泳中心同意对孩子的医药费用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