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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报讯(沈公轩 王涛 陈涛) 日前,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发出公告,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员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公告指出,凡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前投案自首的,将给予从宽处理;凡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顽固不化、继续逃跑藏匿的在逃犯罪嫌疑人,一经抓获,坚决依法从重惩处。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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