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在逃嫌疑人自首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1日10:28  安徽市场报

  市场报讯(沈公轩 王涛 陈涛) 日前,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发出公告,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员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公告指出,凡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前投案自首的,将给予从宽处理;凡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顽固不化、继续逃跑藏匿的在逃犯罪嫌疑人,一经抓获,坚决依法从重惩处。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惩处。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