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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砍树每株最高罚1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1日10:28  安徽市场报

  市场报讯(胡少殊 刘彪 记者 王恒) 擅自砍伐、移植城市树木,树木胸径在10厘米以下的,每株处200元至300元罚款;树木胸径在10至20厘米的,每株处300至500元罚款;而环城公园内胸径在10厘米以上的,每株处5000至10000元罚款。记者昨日从合肥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获悉,《合肥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正式颁布实施,意味着今后可以根据处罚细化标准,依法依规,让违规者清楚明白地接受行政处罚。

  《规则》规定,行使自由裁量权要基于正当目的,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程序正当原则以及综合裁量等原则,对违法行为人年龄不满14周岁的、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等13种行为应当从轻处罚或不予处罚。对隐匿、销毁违法证据的、妨碍执法人员查处违法行为、暴力抗法等12种行为应当给予从重行政处罚。

  随《规则》一同下发的还有《合肥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标准》针对116种不同的违法行为制定了具体的细化处罚标准。如行为人有轻微违法行为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不予行政处罚;根据各种法规,可以从轻处罚的,按低限处罚;对于同一违法行为,多部法规有多个处罚标准的,确定并使用一个标准;而对于违法行为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事项的,则按较高的数额罚款。

  据城管部门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通过规范自由裁量权,既有效制约行政执法行为,同时也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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