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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四特殊 同迈小康路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1日10:43  常州日报

  (上接A1版)

  我市在全省较早实行抚恤补助优抚对象最低保障制度和在乡复员军人立功荣誉金制度。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在享受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时享受保障标准的150%,重点优抚对象保障水平从优;对立功的在乡复员军人发放立功荣誉金,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人员的立功荣誉金分别按每年1500元、1150元、1050元的标准发放,并根据物价等指数不断调整。仅2007年,全市就发放老复员军人立功荣誉金和重点优抚对象最低生活保障金200多万元。

  特殊机制——

  帮优抚对象长“工资”

  今年7月1日,我市再次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涉及的优抚对象包括:由民政部门发放抚恤补助的无工作单位革命残疾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这已是我市第11次调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他们之所以能享受这一政策,得益于我市在全国率先建立的特殊机制——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这种机制好在它能根据物价指数等变动,从1997年7月1日起,每年按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参照一定比例制定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目前,最高的一级(原特等)在乡因战残疾军人每年补助标准已达39540元。与10年前相比,各项抚恤补助标准均增加了4倍多。

  特殊政策——

  让优抚对象共享成果

  多年来,我市制定了明确的政策,对市区城镇义务兵家属发放优待金,且优待金标准长期在全省保持领先。农村居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达上年度末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0%以上,城镇居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达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以上。2007年,市区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4160元,比上年增加了14%,在职入伍的义务兵按入伍时所在单位同期职工工资水平进行优待。不仅如此,我市还设立了奖励金政策,现役军人在部队立功受奖的,地方给予奖励,2007年的立功奖励金标准为一等功1800元、二等功1250元、三等功850元。同时,对入伍在校大学生按本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50%进行奖励。去年仅市区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大学生入伍奖励金、现役军人立功奖励金就达340余万元。

  此外,对随军家属安置地方的,政府给予重点照顾,坚持行政调配和市场调节相结合,为申请自谋职业的发放自谋职业扶助金,标准之高居全国之首。

  特殊措施——

  解优抚对象看病难

  看病贵一直是家庭致贫返贫的重要原因,也是部分优抚对象生活困难的重要因素。为改变这种状况,我市正努力探索一条具有本地区特色的医疗保障新办法。

  2006年底,我市出台了《常州市区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他们每年医疗所需资金根据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财政负担能力、残疾军人医疗费实际支出和原医疗保障水平等因素测算,列入当年财政预算,而残疾军人医疗费用则给予更多倾斜。我市还提出“以门诊优惠为基础,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为依托,以政府补助为主体,以大病救助为补充”的“四位一体”医疗保障制度,着力解决各类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题。对患有慢性病,常年需门诊治疗,医疗费开支过大的;身患绝症的;虽经医疗补助但仍有特殊困难的,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也给予适当的临时补助。各定点医疗机构还主动为优抚对象实行“三优先”、“三免收”、“三减免”,为优抚对象提供便捷有效的医疗服务。目前,市区孤老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00%,城市无工作单位的“三属”、七级以上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医疗补助为80%;农村的则享受50%的医疗补助。优抚对象看病难问题正逐步得到解决。

  郭祥九 舒洪喜 顾生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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