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热血铸就金盾魂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1日11:41  青海新闻网

  ———记因公牺牲的海南州交警支队支队长刘宏俊同志

  7月13日,担任第七届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海南赛段安全保卫总指挥的刘宏俊同志,在指挥现场因赛事组委会竞赛巡回摩托车超速失控冲撞,不幸因公牺牲。

  刘宏俊同志1964年4月出生于青海省湟中县,1984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从警24年来,先后担任州交警支队车管所副所长、所长、副支队长、支队长、州公安局副局长兼支队长职务。他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无私奉献,以务实、开拓、创新、进取的精神,在队伍建设、“三基”工程建设、道路交通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方面做出了显著成绩。近年来,他多方筹资完成了州、县交警办公大楼建设工程和硬件设施投入,有效改善了基层民警的工作生活条件。他先后带领民警出色完成80余次警卫工作和重大庆典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连续几年顺利完成环湖赛海南赛段的安保工作,圆满完成今年6月中旬青海湖畔奥运火炬传递活动的安保任务,他以自己毕生的心血忠实地履行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神圣职责。

  刘宏俊同志严格按照“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的要求衡量自己,始终要求民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民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他的一言一行感染着民警,激励着交警队伍逐步向正规化、现代化迈进。他先后被评为首届青海湖民族文化旅游节先进个人、全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连续三年被评为州公安局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工作者,先后被省公安厅荣记个人三等功和嘉奖各一次。

  2007年州交警支队被命名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获得“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先进集体称号,在今年的维稳工作中荣立集体三等功。

  刘宏俊同时十分关心民警及家属和生活困难的群众,每当民警过生日、生病住院,他都会代表支队或以自己的名义亲自送贺礼和出资捐物,献上一份爱心。2007年年“两节”前发生在国道109线的一起交通事故致使甲乙村牧民公加才让死亡,家中留下年逾八旬的老母亲和年幼的儿子,使原本生活十分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他闻讯后,带领干警将面粉等物品送到受害人家和该村的其他贫困家庭,帮助群众度过了难关。他的同学贾顺海在中学期间用自己的白面馍换食他的炒面,此事一直惦记在他心中,他为了感恩替同学还清了购买农用手扶拖拉机的全部贷款和利息,还主动资助同学的2个儿子上学。民警王振刚的父亲残疾,母亲患病需要手术费,他带头捐款,挽救了这位民警母亲的生命。他还帮助民警亲属和特困农牧民群众5人,累计帮助资金数万元。在“大接访”工作中,成功化解了10年前的一起交通事故上访案件,使上访人彻底停访息诉。今年我国南方发生冰雪灾害和四川汶川大地震后,他带头捐款的同时交纳特殊党费1000元,为灾区献出了一份爱心。

  在党多年的培育下,刘宏俊同志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工作认真,勤奋敬业,无私奋献,始终表现出一名共产党员、人民警察英勇无畏、赤胆忠诚的拼搏精神。他光明磊落,严以律己,团结同志,乐于助人,他将自己的青春献给了人民的公安事业。

  与个人利益相比,工作任务永远摆在前面,群众利益永远摆在前面,这就是一个平凡交警的人生写照。(作者:彭毛)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