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海南州敏锐把握现阶段维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吸取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的意见》,在全州36个乡镇建立综治办、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宗教、矛调中心、人民法庭(巡回)"六位一体"的乡镇综治工作中心,进一步筑牢基层维稳工作防线。
乡镇综治工作中心由综治办、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宗教干事、矛调中心、人民法庭(巡回)等六部门组成,主要职责和任务是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综治办牵头,全面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本辖区内村、社区、部门、单位、寺院、学校和广大群众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和平安建设等工作。综治工作中心建立和完善矛盾化解、治安分析、严打整治、维稳预警、社会管理等五个工作机制,实行工作例会、首问责任、情况报告、督查督办、基本台账等工作制度,每15天召开一次乡镇综治中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系会议,每月召开一次辖区治安形势分析会,并提出针对性工作意见,每季度对辖区治安工作进行一次检查督导,确保乡镇综治工作中心高效、有序运行。综治、公安、人民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按照重心下移的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乡镇综治工作中心建设。州政法综治派员到各县指导乡镇综治工作中心建设,8月份拟召开全州乡镇综治工作中心建设现场观摩会。
(作者:关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