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做网络玩家还是商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1日12:40  新闻晚报

  

做网络玩家还是商家

  支琳玲:北京网络开店今天起要登记注册了,我们来聊聊这个事情。

  刘建德:我的观点是网络交易有两块区域,一块是“娱乐”;一块是商务。比如说我们家里有一个花瓶,我不知道它是哪个年代留下来的。有一天我想把它拿到东台路古玩市场上去卖掉它,我这个行为是不需要办一张执照再来实现的。但是,如果我要以买卖古董谋生了,天天要在那里做生意,今天买进明天卖出,一年做了几百万元的营业额,不做商业登记行吗?今天你想买一把瑞士军刀,在网上订了货,有人冒38℃的高温,跑5公里给你送过来,这当然很好,哪怕需要花多点钱;但假如今天你在网上批发一万把瑞士军刀,批给十个人,一年365天天这样做,一年做到500万元的营业额,这样的话,不做商业登记合适吗?

  其实网上网下交易活动,只是载体不同,没有本质区别。我们不妨把商务登记本质搞清楚,商务登记本质是公事登记,商人有商人的规矩,不管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都有一个商务登记制度。无论是法院登记、税务登记,还是团体登记、私人登记,总要有一种方式,宣告我是个商人,商人按照商人的规矩在商务区里从事商业活动。网上交易的“娱乐”区域,就是让大家在这上面玩玩。在娱乐区,很多人是偶尔为之,有些本身就是学生。我们周围的亲戚朋友就有这种情况,一边读书,一边网上开开小店,其实就是玩。工商管商家,工商不管玩家,娱乐区自娱自乐是民事主体的民事活动。

  做商人是自主选择

  李光一:现在大家对工商局网络开店登记有一个担心:是不是会把所有的人包括在里面?还有“娱乐”和“商业”谁来界定?你是玩家我是商家,这个是由工商局界定,还是商家自己界定?

  刘建德:这个问题提得好。娱乐区就像驾校,如果只让我在驾校开车,我永远考不出驾照来,只有让我到马路上开,才能考出驾照。我本来有权利做生意,但是还不会做,能不能有一个驾校让我进来实习?实习执照我们以前叫白照,让我先做一个准商人,先做一个见习商人娱乐娱乐,哪天我成熟了,符合你那些条件了,考及格了再领一个牌照,做一个正式商人。所以有的网友说,毕业了不想找工作,就在家里上网看看有啥生意好做,这是可以的,核心问题是你是在娱乐区。

  支琳玲:对网络进行监管是为了网络交易安全。但如果一个卖家,注册地在北京,发货在青海,这个如何监管?网络这种新型交易方式可是跨区域交易啊。

  刘建德:政府不一定监管一家一户。传统农贸市场的管理,管的是一家一户;现在一些农贸市场有政府办的,也有企业办的,工商局管好市场开办者,请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签好合同,通过契约来进行管理。社会管理有很多原理是相通的,科学无国界,艺术无国界,但是科学家,艺术家是有国籍的;网络无疆域,经营网络的人是有国籍的,在一个国家经营事业就要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法规。

  李光一:可现在北京推,其他地方也推,如果全国不是同一部法的话,如何执行?

  刘建德:真正有意义的管理,应该是消费行为的发生地。所有的法都是为了把边界做清楚,通过网络办证这个法规的执行,赋予某一部分商业主体的商事权利,而民事主体的民间活动是无需多加干涉的。关于两者的界定,只要把商事登记的本质特征搞清楚了,答案就有了:因为我要做商人,因此我要登记,不然人家不承认我是商人,人家还认为我是玩家不是商家,做商人是自己的选择。

  商人总有组织形式

  李光一:假设N多个商家都不来登记,那么这个法不就束之高阁了?

  刘建德:做商人是有条件的,办企业有企业法,两个人合伙的有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也有法,再不行就做个体户,当然个体户是商事主体还是民事主体是另外一个研究题目。即便有这么两户农家,搞了一个农民合作社,学会电子商务后就在网上卖鲜花,卖西瓜,卖农副产品,这就是它的组织形式。作为一个商人离不开组织形式,可以是公司,也可以是个体户。网络是存在诚信危机的,登记可以避免许多这方面的问题。

  李光一:如果互联网上很多人不愿意以商家的名义出现,那怎么办?

  刘建德:那你去玩。我的观点是玩家应当比商家多,玩家数量比商家多,天塌不下来的,让他去玩玩又何妨?玩家比商家多,才可能逐步培养出合格的商家,如果玩家的数量越来越小的话,合格商家也会越来越少,质量高的商家也会越来越少,没有数量就没有质量。

  支琳玲:我之前留意了一下上海市电子商务立法的基本设想,其中个人玩家和专业商家是完全区分开的,监管的主要是专业商家。德国的网络监商务监管很到位,如果消费者在网上买东西不满意的话,他们是可以免费退货的,和现实商铺是一样的。如果做到这一步,网络商家是不会反对监管的,消费者也会欢迎。

  忌先污染再治理

  刘建德:一定不要先污染后治理。我所了解的信息是,现在一些部门在论证说这个事情不要去管它,还有一些部门在论证这个事情实在要管也不该我们管。我看到实际上,有另外一种倾向已经显现出来了。消费者担心便宜货买不到了,“见习商人”感觉实习基地要被毁了,所以对办证有了质疑,这说明许多人关心电子商务,希望这个东西健康发展。如果有一天国家立法层面能够来关注这个事,那就更好了。但我们也应看到,地区发展是不平衡的,不能激情立法。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日前还发了一个通知,对那些涉及8个部门的特殊商事主体登记都不收费。

  法律最低要求是玩可以,但是不要玩出火,不要烧到人家那里去了。这里面还有很多法律问题和技术问题有待解决。这个一要智慧,二要时间。为了遵守秩序有时要牺牲便利,这就需要做出一些让步,安全很重要。

  支琳玲:去年当我在网上看到花20万元居然可以买到坦克时,也大吃一惊,觉得我们的网络交易活动的确到了需要规范的时候。我们可以在网上淘到很多便宜、便捷的东西,我们也觉得应该对网络多一些扶持。究竟我们的管理是成为安全交易的第三者,还是帮助维护秩序的协管员?这个问题还有待时间证明。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