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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严防大股东占款复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1日12:40  新闻晚报

  □记者 钱妤

  晚报讯 证监会上市部日前连发两道金牌,严防大股东非经营性占用问题的“死灰复燃”,明令各地证监局对发生大额资金占用的公司立即立案稽查。仅昨日,沪、深两市就有86家上市公司根据监管要求发布了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自查报告。

  证监会严防大股东占款的两道金牌是 《关于防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复发的通知》和《关于强化持续监管,防止资金占用问题反弹的通知》。为有力且有效推动大股东归还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证监会上市部明确,各证监局可以视情况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申请冻结大股东所持公司股权,如大股东无法以现金清偿则通过司法拍卖等形式将大股东所持股权变现偿还;交易所可以视情况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股东所持股权予以冻结、限制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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