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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严控投资型险种手续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1日12:40  新闻晚报

  □记者 崔烨

  记者昨日了解,保监会日前向地方保监局及财险公司下发了 《关于加强非寿险投资型产品手续费管理的通知》,严禁对投资型产品进行“贴费”。

  非寿险投资型产品,是指产险公司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交付的投保资金分为保费和储金,并将储金用于资金运作的家庭财产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尽管与寿险投资型产品相比,非寿险投资型产品起步较晚,但近两年来发展迅速,目前已经有华泰财险、华安财险等十多家财产险公司开始经营投资型险种,且多为固定收益型险种。

  目前,产险公司参考的手续费标准是,去年《关于加强非寿险投资型保险产品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的 “年度手续费率最高不得超过0.3%”。然而,这一通知在走完征求意见程序后,并未明确发文出台,这正好给了产险公司钻空子的机会。

  记者从市场上了解到,目前产险公司在投资型产品上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明显高于征求意见稿中的0.3%。普遍水平为:一年期产品的手续费为0.7%—0.8%,两年期产品为1.5%—1.8%,三年期或以上的为2%—3%。“保险公司对银行网点的竞争异常激烈,一旦低下来就很容易失去银行渠道的支持。”

  对于目前普遍存在的手续费偏高问题,保监会在上述通知中强调,各产险公司近期须组织人力对投资型产品的手续费进行自查,严格控制分支机构投资型产品手续费水平,严禁各种方式对投资型产品进行贴费,并督促地方保监局展开专项检查。

  对于手续费严重超标的分支机构,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没有及时整改的应暂停其投资型产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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