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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站未开足通道致塞车将受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1日14:18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 记者崔朝阳、实习生沈文剑、通讯员任宣报道:昨天下午,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闭幕,修订后的《广东省公路条例》获得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新条例,公路收费站因未开足通道塞车严重最高将被罚款1万元。

  原《广东省公路条例》2003年3月开始施行,本次修订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作了修订。其中,原《条例》中关于公路收费站“因未开足通道而造成其他通道平均五台以上车辆堵塞的,应当免费放行并开足通道”的规定得以保留,而且,新条例针对此专门规定了罚则:“因未开足通道造成车辆堵塞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收费站经营管理者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

  本次常委会会议还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广东省2007年省级决算的决议和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等。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阳胜主持。常委会主任欧广源,副主任谢强华、邓维龙、陈用志、陈小川,秘书长崔健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黄龙云,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列席会议。

  在完成各项议程后,欧广源作了讲话。他指出,当前必须着重做好三方面工作,保证今年工作计划圆满完成。要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发挥地方立法自主性的功能作用,推动解决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问题;要努力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决影响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重点,着力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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