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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资方干扰 工会力量增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1日14:18  金羊网-羊城晚报

  民生关注

  MINSHENGGUANZHUM

  □韩江子

  《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总工会工会法〉办法》今日生效。来自媒体乐观的报道点出了其中的亮点:企业高管及家属不得进入工会核心。半年多以前,广州市总工会已发布消息:经营管理者不得兼任工会主席、副主席职务。多个城市或迟或早发布的消息表明,在珠三角,对如何加强工会,还原工会自身地位开始有了实质性行动。

  不久前,广州市总工会主席陈伟光称:对那些迟迟不肯建工会的在粤全球500强企业,将不再与他们费口舌,准备建立一支百人队伍,下到企业去组织建工会,通俗地说,就是派驻“卧底”。一些地方的总工会还组织了律师,随时准备为工会提供法律服务……联系到这点点滴滴,我对《工会法》“实施办法”中规定的高企不得进入工会核心抱良好的期待。

  高管兼任工会主席,这种奇特现象,在现实中却一点也不稀奇。我们不能指望一个人或一个利益集团既赞同又反对同一件事,同样不能指望一个人以其左手攻其右手并决出胜负。当资方意志已经统领了对立双方势力的时候,工会力量除了顺从之外,还能有其他选择吗?我们看到一些工会还在努力维持着形象:他们例行送温暖、定期不定期搞搞职工活动发发清凉饮料,这些本来应该成为点缀的行动却成为他们的主业。这是工人们最需要的维权组织吗?

  规定高管及家属不得进工会核心,起码可以让工会更自如地为工人维权,可以降低维权计划在一开始就遭到夭折的风险。工人有力量,从组织开始。而排除高管的干扰,就是其中一个环节。

  当然,排除资方干扰,不仅仅是规定经营者禁入工会核心。曾有企业的副总当工会主席,为工人说几句公道话,就被公司“炒鱿”。如果工会主席换成普通职工,也同样为工人说几句公道话,公司炒起他来是不是更加容易呢?如果工会主席可以轻松被炒,那等于说,在资方眼里,这个工会及其主席是可予可夺的角色。与其说是资本的强横,不如说是工人组织的软弱。劳工大众们人多而竟势弱,集体的力量在哪里体现?

  劳工组织通常被认为是一个工业社会所固有的特征。在工业化迅猛发展,有“世界工厂”之称的珠三角,要化解劳资双方积累的矛盾,工会组织建设岂可如老牛拖破车般地慢慢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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