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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次向军人发身份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1日15:39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周明杰 通讯员关玺华)昨天下午,北京市公安机关在驻京部队某部举行了驻京部队人员身份证首发仪式。这是我国历史上首次向军人发放居民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同意,自2008年4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以下简称“部队人员”)集中发放居民身份证工作。经公安部和解放军四总部共同研究决定,北京市作为试点城市自今年6月中旬起,先期在驻京某部进行部队人员发放居民身份证试点工作。J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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