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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汉寿县完善制度规范选人用人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1日15:40  红网

  红网常德8月1日讯(通讯员 王长江)近年来,汉寿县狠抓选人用人制度建设,严格把关,严格程序,注重从源头上防止用人腐败,使一批德才兼备的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

  规范推荐提名,完善重要岗位民主推荐提名制度。对乡局级党政正职职务空缺或需要调整时,由县委组织部提前2天公告推荐职位、推荐条件、推荐范围等有关内容,并负责对党组织、干部个人等各方面推荐提名人选进行审核和汇总分析,根据被推荐职位任职资格条件、岗位职责要求、班子结构需要、后备干部以及推荐提名等情况,每一拟任职位提出2-3名参考人选名单,提交县委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提名。县委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提名较一致时,依据民主推荐结果决定提名人选;若民主推荐结果不够集中时,提请县委常委会差额票决产生提名人选。所提名人选,由县委组织部按规定的程序到提名人选所在单位组织民主推荐,得不到群众公认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县委常委会或全委会讨论决定重要岗位干部任用时,县委组织部要汇报拟任人选的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提名情况。

  规范讨论决定,完善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度。县委常委会在讨论研究干部时,先由参加会议的常委逐个充分发表意见,最后由县委书记发表意见,做到了任免事项充分尊重多数常委的意见。同时,将县委常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任用干部的范围进一步扩大,由过去无记名投票表决乡镇党政正职,扩大到新提拔担任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拟任人选、由同级非领导职务改任领导职务的拟任人选、平级调整担任重要岗位领导职务的拟任人选。除换届、机构改革等特殊情况外,县委常委会议一次讨论干部的数量一般不超过40人,调整班子的面不超过三分之一。

  规范任用监督环节,完善干部选任工作民主评议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除认真执行邀请上级组织部门列席县委讨论任免干部会议和提拔重用科级干部征求县纪检监察、信访、综治、计生、审计、政法等部门的意见外,在每年年底或次年初召开县委全体(扩大)会议时,由县委书记代表县委就干部任用工作情况作述职报告,并对县委在“用人导向、选拔任用干部原则条件、任用程序、落实群众四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抵制用人不正之风”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征求对县委干部任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稿源:红网 作者:王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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