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刚察县僧侣参保工作有序开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1日16:41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根据青海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寺院僧侣及教职人员参加新型农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青卫农[2006]39号)文件要求,我县将各宗教寺院僧侣纳入农牧区新型合作医疗范围。目前,全县符合条件的341名僧侣参加了新农合。

  县委、县政府十分关心解决寺院僧侣的医疗保障问题。2003年刚察县作为青海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在做好全县农牧民群众新型农村合作参保工作的同时,要求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对全县各宗教寺院所有僧侣和教职人员参加新农合情况进行调查,掌握基本情况,登记造册,加强政策宣传,动员其参合,参合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今年为全面做好全县各宗教寺院社会化管理工作,县委、县政府将加强宗教寺院僧侣和教职人员参加新农合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将根据全县各宗教寺院僧侣和教职人员户口管理不统一的实际,积极协调宗教事务和户籍管理部门,将长住寺院的僧侣户籍划归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僧侣和教职人员以寺为单位参加新农合,参合金由所在乡镇统一收缴。属于特困医疗救助对象的僧侣,协调民政部门资助参合,并享受贫困农牧民医疗救助政策。调查工作完成后县卫生局将统计结果反馈各乡(镇)合管办,僧侣在寺院所在地以寺为单位集体参加合作医疗,由所在乡(镇)统一收缴参合金后,根据户籍信息核发《合作医疗证》,人手一册,方便僧侣就医。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深入进行。(作者:王守利)

不支持Flash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