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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开工建设 吴新雄下达开工令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2日03:52  大江网-江西日报

  本报丰城讯 记者何宝庆报道:8月1日,丰城市老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地上彩旗飘扬,全省第一批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工典礼在此举行。省长吴新雄在典礼上讲话并下达开工令。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凌成兴主持开工典礼。副省长洪礼和、史文清,省政协副主席汤建人,省长助理胡幼桃出席开工典礼。

  吴新雄在讲话中指出,全省第一批县(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全面开工建设,标志着全省重大生态环保工程的正式实施,标志着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重大举措的正式启动。做好这项工作,对惠及4300万江西人民以及保护鄱阳湖“一湖清水”、建设绿色生态江西、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吴新雄强调,全省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范围大、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要以对党、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精心筹划、科学管理,扎实做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各项工作。要在保证质量、安全、工期的前提下,早开工、早建成、早投运、早获益。污水处理设施要与自来水用量相匹配,防止“大马拉小车”、“大马拉空车”。要采用成熟的工艺,使污水处理厂与管网同步建设、同步投运。要严格遵守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精心组织,确保项目施工进度。要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质量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严格把好施工关、监理关和工程质量关,确保项目质量安全。要按照“集中建设、整体出让”和“先建设、后出让”的要求,抓紧研究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的营运管理办法,确保项目有序管理。其他尚未开工的县(市),要加紧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确保在两年内完成全省所有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同时,各地还要积极推进垃圾处理工程建设,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据悉,全省第一批45个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将于2009年9月30日前竣工验收,并正式投入运行。其余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将于2010年7月1日前建成。届时,我省城镇污水处理率可达70%以上,新增日污水处理能力157.6万吨,处理后尾水可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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