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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闭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2日04:03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文远竹 通讯员穗仁宣)广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昨日闭幕。会议由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小丹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建安、陈伟光、陈国安、李力、陶子基、周庆强、杨武及秘书长曾元烽出席会议。会议审议决定王福成同志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表决通过了《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等法规。

  副市长陈明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荣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彭孟柬,广州海事法院院长罗国华,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室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区、县级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朱小丹代表常委会小结了审议情况,认为《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条例》对切实保障代表的提案权和规范议案的提出、处理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是,经过两年多的实践,有必要根据广州市的实际情况并参考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的做法,对操作方面的一些规定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鉴于《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有必要重新制定养犬管理的法规。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旧城保护与改造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落实农村土地征用留用地政策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免去冰可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职务;任命陈冬梅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免去其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任命张汉华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任命符锐兰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任命张华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任命许东劲、王维、张燕宁、杨梅珍、何佐、徐琳、黄晓清、陈海仪、易建明、邹殷涛、邓娟闰、冯敬芬、苏韵怡、何剑平、江锦权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邓宇锋为广州海事法院海商审判庭庭长,免去其广州海事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任命翁子明为广州海事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免去其广州海事法院海商审判庭庭长职务;任命赖尚斌为广州海事法院江门法庭庭长,免去其广州海事法院海事审判庭庭长职务;免去余晓汉的广州海事法院湛江法庭副庭长职务;任命倪学伟为广州海事法院湛江法庭庭长;任命程生祥为广州海事法院海事审判庭庭长;任命杜伯强为广州海事法院审判员。

  广州市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2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广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8年8月1日审议决定王福成同志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现予公告。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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