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城镇住房重建,成都将于2009年底完成60%的任务,2010年底全部完成。昨日下午召开的省政府新闻发布会通报,到7月31日,成都市已率先全面完成受灾群众过渡安置。市政府副秘书长段成柱在通报我市灾后过渡安置房建设和灾后重建工作时说,我市将为城镇受灾家庭提供8种可选择的重建方式,城镇灾毁房屋业主可依法处置灾毁房屋土地使用权。
安置 建成安置点1543个
段成柱说,经过60天奋战,到7月31日,我市已率先全面完成受灾群众过渡安置,实现了市委、市政府作出的“在8月1日前全面完成受灾群众过渡安置”的庄严承诺。全市共建成集中安置点1543个,过渡安置房198576套,建成板房中小学284所。
研究 是否补助灾毁房屋业主
据悉,我市城镇住房重建在2009年底要完成60%,2010年底全部完成。
“我们将充分保障灾毁房屋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可依法处置灾毁房屋土地使用权。”段成柱说,成都市会为受灾家庭提供8种住房重建方式,分别是:申请购买安居房、申请租住廉租房、申请购买限价房、自购商品房、符合规划原址自建、符合规划原址联建、按照规划置换土地异地自建、维修加固损坏的住房。
成都市建委主任黄平介绍,成都市城镇住房重建主要集中在都江堰市,大概有5万多户需要重建。至于城镇住房重建会不会给予灾毁房屋业主补助等政策,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研究,预计很快就会明确。
农房重建 体现巴蜀文化特点
根据目标,2008年底我市农村原址重建住房将达到60%, 2009年底全部建成;农村统规自建房2009年底全部建成;统规统建和开发性建设2010年底全部完成。
此前,市政府已出台相关文件,为受灾农户提供多种住房重建方式:一是符合规划原址重建;二是按照规划集中自建;三是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四是自愿搬迁异地安置;五是社会资金开发重建;六是加固因灾损坏的住房。
段成柱说,我市在农村住房重建方面即将出台实施细则,“我们要求保持当地居民的传统风格,体现巴蜀文化特点和林盘田园风光特色,确保农村住房重建建出水平、风貌和特色。”同时,将坚持节约用地,尽量少占用耕地。 本报记者 熊德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