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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想“民告官”这里学门道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2日05:25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若想“民告官”这里学门道
早报讯 (记者 吴楚瞳 摄影 方炜)昨(1)日是《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实施一周年的日子,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大早就人满为患,大多数市民表示,对成都市法制办举办的这次活动很满意:“我们不懂,有地方学就懂了。”

  看到工作人员拿出的申请表格,目不识丁的张阿姨傻了:“我不会写字,告不成了。”其实,不能写字照样可以免费“民告官”。如果想申请行政复议,只要找到当地县级政府法制办公室,口头说明情况,在他们的协助下找到接受申请的机关,机关工作人员书面记录下来后念给申请人听,按个手印就可以了。

  如果市民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机关是某个政府,可以向其上一级政府递交;如果是某个局(政府部门),可以选择向直接主管的当地政府递交,也可以选择向他的上一级主管部门递交。如果实施处理的部门是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体制的行政机关,就只能向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整了半天是上级部门监督下级部门,这个东西不好说,不是拖时间就是官官相护。”有市民叹着气想要离去,工作人员一句话让他停下了脚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从递交申请那天算起,60天内复议机关就要作出复议决定。‘官官相护’的结果是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给予记过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该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申请行政复议有时间限制。在一般情况下,从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那天起,60天之内都可以申请。如遇特殊情况(不可抗力等)还将延长。复议机关接到申请后,在5天之内就要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不符合受理条件,要书面告知;如符合受理条件,从递交申请那天算起,60天内复议机关就要作出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法》对不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责任人员规定了相当严厉的法律责任:对不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给予记过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徇私舞弊或其他渎职、失职行为,将给予记过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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