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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闭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2日06:48  大众网-大众日报

  □邹光 赵琳 报道

  本报济南8月1日讯 今天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济南闭会。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法规决定决议和人事任免案等。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高新亭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支援四川抗震救灾及北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山东省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山东省2007年财政决算和200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山东省200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经过认真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了这4个报告,一致认为,我省支援四川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认识高,力度大,行动迅速,工作卓有成效;2007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完成了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上半年经济社会保持了平稳较快健康发展态势。在审议中大家还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将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汇总整理,印送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和《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修正案》。依次表决批准了《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淄博市生产资料市场管理办法〉的决定》、《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淄博市劳动合同条例〉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07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对于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山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草案)》、《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草案)》、《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草案)》,会议经过审议,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待进一步修改后,再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周玉华提请免去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职务的报告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提请免去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职务的报告。

  高新亭在讲话中指出,会议审议通过的《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详细规定了消费者的权利义务、消费者组织及其职能、消费争议的处理和法律责任等,对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经修订后,操作性更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这两件法规的贯彻实施工作。

  高新亭强调,最近召开的省委工作会议,是在国内外形势出现许多新情况新变化,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召开的十分重要的会议。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认识这次会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刻领会和把握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着力点,把思想认识进一步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总要求上来,统一到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用心把握人大工作规律,不断开拓新思路,探索新方法,依法履行各项职责,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作出积极贡献。

  高新亭指出,当前,人大立法和监督任务很繁重,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以学习贯彻省委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围绕常委会确定的立法项目和审议事项,深入调查研究,推进实现各项目标任务,取得更加明显的效果。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时立军、鲍志强、崔曰臣、刘玉功、温孚江,秘书长王文升出席会议。

  副省长王随莲,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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