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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打包票”,多为“摆噱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2日08:05  解放日报

  “100%保证就业”、“未就业全额退款”、“月薪不低于2500元”、“世界500强公司就业”……看到一些培训机构打出的诱人广告,不少市民心动报名,培训后才发觉自己上了当。

  学员:培训合格后面试被拒

  日前,湖北某高校毕业生尚先生从网上看到上海一家软件培训机构的广告,称“100%保证就业,不就业全额退款”。尚先生报名参加培训并签订“就业定向协议”,顺利通过培训考试后,被培训机构安排去一家知名企业面试。然而面试后尚先生被该公司拒绝。此后尚先生找培训机构讨说法,该培训机构却称尚先生自己能力未达到公司录取要求,培训机构不予负责。

  一些曾参加过此类培训班的市民也坦言,他们的经历并不顺利。市民罗先生从培训班毕业后参加一家“与培训机构有就业协议”公司的面试,那是一次面向社会的公开招聘,不少参加培训的人直接被拒绝。该公司告诉罗先生,并未和培训机构签订任何协议。

  企业:不会与培训机构签约

  记者拨通一家软件培训机构的电话,电话那头的工作人员表示,公司与沪上多家知名企业签订用人协议,学员毕业后可优先进入这些企业工作。当记者询问是否可查看这些用人协议时,对方表示这是“商业机密”,并表示“你来我们这里看看就知道,我们和学员都是直接签就业协议的”。

  记者随后拨通另一家号称 “保证就业”的平面设计培训机构的电话,对方一再表示 “经过培训后找好工作肯定没问题”。当记者询问到底是哪方面工作时,对方表示:“我们会推荐很多就业机会给学员,但你要太挑剔我们也没办法。”

  一家软件企业的人事处工作人员郝女士告诉记者,自己所在公司曾被一些培训机构列为“签约定向就业企业”,根本是子虚乌有。“企业一般不会主动与培训机构签这种协议,这么做不利于招聘人才,而且我们需要的岗位在不断变化,先跟培训机构签约不是限制自己吗?”

  专家:看清每一项限制条款

  日前卢湾区法院判决一起案件:市民胡先生花近2万元报名参加一培训机构,该机构宣称“100%就业率,上海工作月薪不低于2500元”、“就业企业均为上海、日本大型IT公司”。胡先生通过培训机构考试获得相关证书后,参加该培训机构安排的面试却未被录取。胡先生要求“全额退款”未果,于是告上法庭。法院一审判决培训机构补偿胡先生3000元,但未支持他“全额退款”的诉请。

  原来,根据胡先生和培训机构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约定,胡先生达到定向就业的条件为:通过“培训机构和定向企业共同组织的最终考核及面试”,如果因培训机构原因未能就业,才会全额退还学费。胡先生虽通过培训机构考核并获得证书,但未通过定向企业的面试,而培训机构已履行培训、组织面试等大部分义务。

  记者从律师处获悉,对于承诺“包就业”、“包底薪”的培训机构,学员在签约时要看清“保证就业”的每一项限制条款。此外签约时必须明确工作内容、薪水和工作期限,不能只让工作几周甚至几天就算包就业。


本报记者 简工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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