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五分院和中级法院提升干警业务素质
检法共同打造示范庭
本报讯(记者沈义 通讯员彭静 谭树) 无证驾驶将行人撞倒,明知车底有人,不踩刹车却踩油门逃逸,酿成一死一伤的惨剧。7月25日,这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在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案的公诉人和审判长分别是该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副检察长陆军和第五中级法院副院长宫小汀。
据公诉人指控,今年1月26日晚10点多,彭江无证驾驶着一辆黑色轿车,搭乘陈家伟、熊泽兵,沿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疾行,在一人行横道上,将准备横过马路的婆孙唐某、温某撞倒。唐某被撞后受伤,8岁女孩温某被撞后卷入该车底盘下死亡。彭江等3人在逃离现场后用石块等物砸打轿车,企图将该车撞人痕迹伪造成打架所致车辆损坏痕迹。次日凌晨,三人将该车开到一汽车服务公司后逃逸。
7月11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彭江、陈家伟、熊泽兵起诉至该市第五中级法院。日前,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彭江死刑,判处陈家伟、熊泽兵有期徒刑七年。
据介绍,“两长”分别担任公诉人、审判长,是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第五中级法院开展业务培训、加强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两院”以开示范庭的形式,达到促进检察官、法官素质提高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