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芦淞一重症被告人在宾馆受审
“特殊庭审”彰显司法文明
本报讯(记者汤维骏 通讯员刘黎明 谭丽霞 管丹) 一起贩毒案,毒犯因吸毒过量无法行走。在检察官的建议下,法官、检察官临时到宾馆进行一次“特殊庭审”。近日,记者在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检察院听说这样一件新鲜事。
现年44岁的胡新平是株洲市石峰区湘天桥村人,今年5月21日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批准逮捕,6月17日被移送株洲市芦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案子很快送到检察官廖光荣的手中。“胡新平因长期过量吸食毒品,当时身体状况很差,呼吸困难,无法站立。”廖光荣告诉记者。随后,经检察院批准,胡新平被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不久,胡新平因身体严重不适被家人送到医院住院治疗。
“临近开庭时,我们了解到胡新平随时会出现病情恶化,危及生命,便向院里建议能否将法庭‘搬’到医院附近的某个宾馆里。”廖光荣介绍说。办案人员的建议很快得到芦淞区检察院检委会的一致同意,该院立即与芦淞区公安机关、法院进行协商。经过多方协调,上级部门最终同意将法庭移到株洲市一医院旁边的某宾馆内。
7月22日上午9时,法官、检察官、胡新平的辩护律师以及其亲属等人在医院旁边的某宾馆内进行一次“特殊庭审”。因案情简单明了,对于犯罪事实部分,胡新平和他的辩护律师都没有争议。法官当庭作出宣判,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胡新平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