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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税收吸引网店实名登记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2日09:00  东方网-文汇报

  昨天起,北京工商局正式实施“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要求个人网络商店实名制及办理工商登记。而在上海,相关规定也在起草和审议过程中。市律协电子商务与信息网络法律专业委员会于昨天召开相关研讨会,针对此前不少人对网店实名制的质疑,沪上法律界人士指出,在网店实名制还不能解决所有问题的情况下,网络交易特别是C2C的规范,必须要有一系列的配套机制来完善,同时可进一步采取优惠措施吸引网店实名登记。

  实名制是大势所趋

  “对个人网店进行实名制及工商登记,这在根本上是为了树立网络交易市场的诚信机制”,上海汉之律师事务所律师蔡峰华这样认为。他指出,去年国内网络交易总量达到了一万七千亿,伴随着交易量的上升,交易纠纷也不可避免,而C2C交易是发生纠纷最多的市场,“原因就是假冒货物的泛滥”。

  对于目前社会上一些“市场还不够成熟,出台实名制举措为时尚早”、“实名制加大了网店的经营成本,不利于网络交易的发展”等说法,蔡峰华提出了针锋相对的意见,他认为,为了杜绝假冒货物的流通、规范网络市场经营行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必须要对个人网店进行实名制规范,“最终会利于推动产业的发展,这是一个趋势”。

  建议减免税收吸引实名登记

  按目前的网络交易纠纷实例来看,作为交易平台的网站实际上扮演了一个“替代”的角色——即消费者一旦追诉不到买家的责任,可转而追究网站的责任。然而,一旦个人网店实行实名制,是否意味着网站可就此“解套”,不再需要担负任何责任?

  “即便施行实名制后,一旦发生网络交易纠纷,网站仍然难辞其咎,应当负起部分责任。”这是光大律所律师高志磊的观点。在他看来,网络交易平台就如同“百货商场”一样,既然把货物放上架,就得负起相关责任。

  个人网店实名制后,如何平衡交易双方、交易平台等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这正是当务之急。上海市电子商务行业协会的肖昆指出,个人网店实名制不可能一下子解决所有问题。他建议,社会各方应当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角度来推动这项规定的实施,比如,出台减免税收等政策来吸引人们主动登记,最终达到规范网络交易、平衡各方利益的目的。

  本报记者顾一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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