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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维护稳定 办案考虑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2日10:15  新安晚报

  

司法维护稳定办案考虑发展

  □ 李忠好 周瑞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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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合审判资源

  提高司法能力

  “司法能力建设是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基础。作为一个案多人少的基层法院,我们寻求破解困难的良方时,一直想充分运用基层法院丰富的司法资源,培养和锻炼法官,提高广大法官综合运用法律的能力,特别是培养基层法官民刑兼通、调判兼顾的能力。”宁国市法院院长吕雪峰对记者说。

  据介绍,近年来,宁国市法院每年受理的各类案件数均在全省基层法院中名列前茅,而该院仅有法官42名,若将院领导、立案庭、执行庭和行政岗位上的法官除外,在审判业务庭岗位上的法官只有21名,每年要办案4000件以上,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各审判业务庭之间,存在着收案严重不均的现象。由于存在这些突出问题,在计算法官工作量、进行工作业绩考核等问题上难以制定出统一、公平的标准,时间一久会影响一部分法官的工作积极性。而宁国市是我省县域经济连续最发达的县市,这里的数千家工业企业在带动地方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同时,也使得宁国法院的案件数成倍增长,审判工作任务日趋繁重,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层出不穷,对法官综合素质要求越来越高,要求法官更多地具备解决纠纷的能力。宁国市法院党组经过长期酝酿研究、全院上下几经讨论,于2007年初对审判资源进行整合,将该院现有机构、人员按照职能整合为案件审理、审判管理、执行保全、行政服务四大功能组块。案件审理中心的7个审判业务庭的审判力量基本均衡,打破庭室界限,实行跨专业审案,按照“大案归口、小案流水、大体平均”的方式,除了规定的疑难复杂案件由特定的审判庭办理外,其他案件按照立案顺序均等分配到各庭审理。7个审判庭在审判业务范围上各有侧重,每个庭要负责办理属于自己业务范围的重大疑难案件,还要在该专业领域承担对全院法官的审判指导职责。通过庭审合议、业务咨询、文书签发、审委会议决等环节,在案件判决前有效控制案件质量。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定期实行法律文书评审,将优秀文书和问题文书同时进行公示等,提高办案水平和质量。

  “每个法官都要审理不同类型的案件,激发了大家的学习热情,想方设法改变审判知识单一的状况。”法官费成兴说,“人人都有压力,但人人都有动力。”

  “意想不到的是,审判资源合理配置后,没有法官再要求调整岗位,没有庭长要求加人、调剂案件数。”吕雪峰说。宁国市法院改变了庭室之间收案不等、个人之间忙闲不均的现象,最大限度地挖掘出现有审判人员的潜力,大家普遍感到工作量均衡,工作压力大的状况得到缓解,从而破解了人少案多的困局。尤其是不需通过轮岗交流,法官也能审理到不同类型的案件,熟悉各类法律、法规,掌握各类案件的审判技能,培养法官一专多能的水平,不断提高法官队伍的综合素质,建立起一支全面复合型的法官队伍;与此同时,形成了一个公平合理的工作激励机制,使各办案法官的审判工作量更加客观平等,解决了原来考核上的不可比性,有利于统一法官绩效考核的标准和尺度,使大家的工作有统一的目标和努力方向,从而促进工作竞争的良性循环。2007年,全年受理各类案件5011件,审限内全部结案。在收案数较2006年增长近1000件的情况下,该院去年案件发回重审、改判率持续下降,审判业务庭21名一线法官中,有18人办案在170件以上。今年上半年一线法官结案数较上年增加196件,上升了12.5%。去年以来新收案件实现了零信访。

  宁国市法院法官在调解一起林权纠纷案赵俊山/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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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毗邻苏浙的宁国市,享有“中国元竹之乡”、“中国山核桃之乡”的美誉,县域经济连续7年在全省位居首位,是中国最具经济活力的县(市)之一。在这块热土上,宁国市法院坚持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从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出发,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不久前,宁国市法院第二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法院”。

  服务大局 促进发展

  近年来,宁国市法院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努力做到司法维护稳定,办案考虑发展,工作着眼服务,千方百计为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排难解纷,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为全面促进宁国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该院着眼于全市经济发展大局,注重发挥行政审判在改善和保障民生以及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推动新型行政管理秩序的形成。通过公开听证、判前释法、沟通疏导、司法建议等措施,稳妥办理涉及征地、拆迁的行政诉讼案件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既维护相对人权益,又督促和指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和项目园区建设、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实施。

  宁国市有“中国耐磨铸件之都”的美称,有120多家耐磨铸件生产企业,生产规模居亚洲第一、世界第二,被科技部授予“区域性支柱产业”。产业的快速发展难免产生经济纠纷。今年1~6月,宁国市法院就受理因耐磨材料买卖引起的纠纷案件106起,涉案标的2160余万元。目前已审结此类案件近百起,及时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有效地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针对企业为追索货款、债权起诉的批量案件,为防止少数当事人恶意藏匿转移财产,该院去年3月专门成立诉讼保全办公室,建立了公正高效的财产保全快速通道。在财产保全过程中,该办公室克服案多人少的困难,针对被告流动性强、少数人法律意识淡薄、涉外地保全时对抗性突出等特点,不断探索和改进财产保全方法和技巧。做到程序合法,预案周密,措施得当,严谨有序。一年多来,其4名工作人员行程9万公里,共办理各类保全案件163件,查封、扣押财产标的1134万余元,不仅为案件执行争取了主动,同时通过财产保全促使“老赖”现身。因财产保全后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的案件53件,当事人自行履行义务标的375万元。最大限度地防止了矛盾激化,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案结事了。

  宁国市法院牢固树立诉讼平等保护意识,为创造宁国的良好经济发展环境树立形象。浙江省金华市的章某与宁国市一企业集团公司因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纠纷,经当地法院调解,该企业集团应给付章某一笔赔偿金。案件生效后,当地法院委托宁国市法院执行,该院不到10天就将执行到位的全部赔偿款交给了章某,章某非常感动,特向宁国市领导写信感谢法院公正高效,并由衷称赞宁国“没有地方保护主义”。

  “法官们通过对各种涉及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案件的处理,培养了多维视角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提高了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法官的综合能力也就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显著增强。”吕雪峰欣喜地说。

  科学规范管理 推动队伍建设

  审判管理作为法院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法院管理的核心。宁国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管理的监控、评估、规范、指导功能作用,紧紧抓住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和审判效果3个环节,确保司法质量,提高司法效率,弘扬司法正气,树立司法权威,提高法官各个方面的司法能力。为此,宁国市法院专门成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通过案卷检查、质量评议等,以及法官审判绩效公示等环节,在案件判决后掌握并通报审判工作,形成了以法官自律为核心,符合自身管理特点的良性司法运行机制。

  今年上半年,该院着重完善了审判管理机制。为客观反映法官的履行职责情况,出台了《法官绩效公示制度》,将法官绩效公示的内容量化为工作数量、工作质量、调研宣传、行为规范等四大类15项具体指标,确定专门机构负责汇总并每月公示一次,作为法官年度考核和干部奖惩的主要依据。为体现法官职责与法官待遇的统一,减轻审判、执行部门法官的工作压力,宁国市法院又出台了《非审判岗位法官履行审判职责的若干规定》,重点强调了全院具有法官资格、享受法官津贴的所有法官,每年都必须办理一定数量的案件;规定岗位任务、案件折算、流程管理、考核奖惩等具体内容,将非审判执行部门法官办理案件情况作为其评先评优、享受法官待遇、晋升法官等级的前提条件。修订《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按履行岗位职责、行政管理、遵纪守法与道德建设、文明创建等项目分类,将基本工作任务量化为10个单项考核指标,实行量化记分制,做到“考核标准一把尺子,指标面前人人平等”。

  科学规范的管理,推动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司法水平,促进了法院整体工作的发展。今年上半年,宁国市法院先后获得“安徽省文明单位”、“全省优秀法院”荣誉称号,宣城市法院2007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第一名。同时,纳入宣城中院考核的8个单项工作均进入了前三名;执行庭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三等功”。另有49人次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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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着感情

  依法维权

  “审判工作不能只关注案件的结案率、执结率、调解率,更要关注是否做到了止争息诉、案结事了。”这是宁国市法院党组的共识。“我们把能否案结事了作为衡量法官司法能力的一项重要标准。”院长吕雪峰说。

  宁国位于皖南山区,是全国闻名的山核桃之乡,涉农案件也一直比较多。该院经常性地开展巡回办案,深入乡村开庭审案、调解纠纷,方便群众诉讼,提高办案效率,平稳解决矛盾,使当事人尽快从诉讼中解脱出来,投入到生产中去。在处理一些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案件过程中,根据社情、村情和民情,更加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宁国市甲路镇庄村竹棵村民组在上世纪90年代调整经济林时,将属于两位村民的141棵山核桃树进行重新分配,没有给予任何经济补偿。为此,两村民不断到有关部门上访,终因纠纷性质涉及经济林调整的相关政策,成因复杂,协调困难,问题拖了8年没有得到解决。两村民将竹棵村民组告上法庭。被告拒不出庭应诉,以经济林调整是政府行为为由,不肯配合调解。宁国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侵犯了两位村民的合法权益,应予返还141棵山核桃树。判决生效后,被告没有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法院前去执行时,发现当时的乡政府当初在实施经济林调整时,未严格按照文件的规定执行,把本不应调整的树木承包给了其他村民,导致执行标的141棵山核桃树目前以两种合法的形式存在。为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化解村民间的矛盾,宁国市法院积极取得当地党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自去年下半年至今年,副院长曹艳琴带着法官先后5次深入乡镇和村、组做协调工作,12次约见和主动登门拜访当事人,通过促膝恳谈,反复劝导说服,两位村民看到法官解决纠纷的决心和努力,思想观念开始转变,从之前的坚决抵触到配合,最终愿意接受法院提出的替代解决纠纷方案。7月8日,两位村民愉快地在一份调解协议上签下名字,一起信访了10余年的林权纠纷终于在法官们的努力和众多部门的配合下化解。

  为了提高法官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的能力,宁国市法院要求法官带着深厚的感情时常了解社情民意,积极听取群众意见,注重从源头解决纠纷。今年上半年,院领导带着法官深入到4个乡镇,对山林权属纠纷案件进行回访。掌握情况后又与法制局、林业局的同志就当前有关山林确权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座谈,积极探索解决纠纷的新机制,真心实意地帮助群众解决困难,依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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