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椒法院成功地调解了一起供电合同纠纷案件,并在县政府的大力帮助下,从根本上解决了南麓小区的供电问题。
全椒江杰房地产公司在承建南麓小区时,2005年1月与全椒供电公司签订了《高压供用电合同》,约定南麓小区的电费由江杰公司收取,并每月向全椒供电公司缴纳,约定逾期按欠费的总额千分之二计算违约金,但今年1~5月,该小区共欠供电公司电费16万余元及违约金2万余元,遂被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查明,江杰公司在承建小区时,由于当时的各种情况的局限,在供电设施如变压器和电缆线容量上不规范,导致上述事件发生。经过庭审法官的多次努力调解,终于达成还款协议,但考虑到没有治本,该院会同县政府、小区管委会和江杰公司共同协商,在县政府的大力帮助下,江杰公司与供电公司达成了用电施工改造协议,从根本上解决了该小区的用电问题。
该案的圆满解决,起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得到了各方的好评。童友霞 刘先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