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天获悉,合肥市实物配租的房租租金不会超过1元/平方米。
今年,合肥市廉租房降低了门槛,2007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894元,而且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家庭即可申请。按照规定,下列收入可以认定为申请家庭的收入:工资、薪金;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部分;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股息红利及利息所得等。
为保证填写资料的准确可靠,合肥市要求凡有正式单位的,由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失业人员(无正规单位)由辖区居委会审核其收入。居委会要通过入户调查、民意访问、公示等对申请户的收入进行审核,确保公平。在住房的审核上,该市也给出了认定标准:违法建设中,毛坯房算无房,砖砌房算有房;拆迁待安置的算有房;单位公房算有房。无房户要提供现在居住地址,工作人员还要到其户籍所在地查是否有房。
据估计,合肥市今年符合廉租房条件的家庭大约有10000户。愿意领取租金补贴的家庭,8月4日起就可以先到户籍所在地的房产分局领取申请表,然后到单位签字盖章。实物配租的申请工作要到今年晚些时候才能开始。实物配租的房租租金不会超过1元/平方米。按照住宅产业化的要求,提供的房源已经装修好,可以随时入住。(杨梅 乐向东
本报记者 孙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