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重庆第一贪受贿2226万元一审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2日12:22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重庆8月2日消息(记者刘湛 实习生陈婉粲)重庆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利用职务之便受贿2226万元一案,昨天在重庆市二中院一审宣判:晏大彬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所得赃款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其妻子付尚芳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5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晏大彬于2001年10月起担任巫山县交通局局长,同时兼任该县长江公路大桥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

  2001年至2008年初,晏大彬利用职务之便,在巫山县公路、桥梁等工程的发包、修建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送给的人民币计2218.4万元以及1万美元,折合人民币共计2226万元。 晏大彬将受贿所得的2165万余元先后交给其妻付尚芳。付尚芳明知该款系晏大彬受贿所得,仍将其中943万余元以本人或他人之名用于购买房屋、投资理财产品以及存入银行。

  法院宣判后,晏大彬没有对判决作出表示。

不支持Flash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