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首席记者 周 凯
不远的未来,您家每月用电越多,每度电的单价可能会越高;每天用电也可能分好几种价格,而不仅是现在的每度0.617元(峰时)、0.307元(谷时)两种电价……根据昨天最新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我国将研究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式电价”,有条件的地方还可实施“尖峰电价”。
实施“阶梯式电价”方式有点像打的
“所谓阶梯式电价,通俗地说,就是电用得越多,交的钱也越多。”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的张尧教授表示,政府已经越来越感受到能源问题的重要性。
这种电价机制一旦推行,用电就有点类似于打的,3公里之内一个单价,超过3公里又是一个单价,而超过10公里单价则更高。届时,市民看电表一圈圈转动时,也会有类似于盯着出租车计价器的感受。
其实,浙江省从2004年就开始试点“阶梯式电价”,并且把“临界点”定为每月50度。根据当时的方案,居民月生活用电量低于50度,每度0.53元;月用电量在51度至200度之间的,每度电加价0.03元;而月用电量高于200度的部分,每度电再加价0.1元。
如何定“临界点”建议召开听证会
“由于电价事关普通百姓的生活,无论新计价方式的‘临界点’怎么确定,都应召开价格听证会。”张尧表示。浙江当年试点前也举行了听证会,且得出结论:新计价方式施行后老百姓用电更省钱。
事实上,对待“阶梯式电价”有正反两种观点。正方认为,低收入人群和高收入人群用电差异很大,前者每月只用几十度电,而后者每月则用几百度电,政府每年在电价上的补贴,其实多半补给了富人。而“阶梯式电价”不仅不会给普通市民增加负担,反而体现了公平的原则。
反方则认为,很难根据每户家庭的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临界点”和加价幅度。而且目前许多城市已实行用卡购电的办法,从技术上很难做到按每户的不同“临界点”累进加价收费。
实施“尖峰电价”难点在于技术
国务院文件的另一段话同样引人注目:“地方政府可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扩大差别电价实施范围,提高实施标准。进一步完善峰谷电价,合理调整峰谷价差、时段和实施范围,有条件的地方可实施尖峰电价。”
什么是“尖峰电价”?张尧表示,这是指在一天用电最高峰再设立一个较高的单价,以鼓励用电单位和个人错峰用电。“按照广东的经验,每天会出现两个用电高峰,下午3点到5点,晚上7点到10点,而下午的高峰通常为一天的峰值。”他说。
“其实所谓的‘尖峰电价’,在其他国家已有尝试,法国甚至会预报第二天各小时的差别电价。”张尧表示,推行的难点在于技术上,因为能准确划分时段计费的电表,目前的价码比一般电表贵几千元。如果高成本不降下来,“尖峰电价”的推广就会有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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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不同排量汽车消费税税率差距
国务院节能通知“降小抬大”,并提出新购公务车优先节能环保型■首席记者 周 凯
晨报讯 昨天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表示,将“积极稳妥推进石油价格改革”,并降低小排量乘用车消费税税率。“降低小排量乘用车消费税税率,提高大排量乘用车消费税税率,进一步扩大不同排量汽车消费税税率差距。”《通知》强调,要鼓励使用低油耗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把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列入政府采购清单,新购公务车应优先购买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
今年7月2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曾表示,严格执行车辆淘汰制度,对节能环保型汽车实行消费税优惠政策,提高大排量汽车消费税率。与之相比,昨天《通知》的内容显然更具体也更明确。
我国现行汽车消费税是2006年4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乘用车消费税分为5档,即排气量小于1.0升的税率为3%;排气量1.0升(含)至2.2升的税率为5%;排气量2.2升(含)至3.0升的税率为9%;排气量3.0升(含)至4.0升为14%;排气量4.0升(含)以上征收20%消费税。
针对消费税率,此前市场已有传言,不过只是集中在大排量车提高税率方面,而未涉及小排量车降税。根据传言,排量在3.0升与4.0升之间的车型,税率将从原来的14%调整至25%,排量在4.0升以上的车型,税率将从原来的20%上调至40%。上述说法未得到任何官方渠道的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