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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送来“空箱电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3日11:46  新闻晚报

  □通讯员 陶玲 记者 周柏伊

  晚报讯 厦门的谢先生等着快递送货上门,原以为箱子里装的是电脑,可打开一看,里面却空无一物。于是托运方与快递公司起了纠纷。日前,上海市一中院对该案件作出了二审宣判:上海瑞刚电脑科技有限公司支付雷波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拖欠的运费一万余元;雷波公司赔偿瑞刚公司电脑损失一万元。

  去年3月,瑞刚公司与雷波公司签订运输代理协议,截至同年11月,瑞刚公司因拖欠雷波公司运费一万余元,被诉至法院。

  在此之前,2007年10月下旬,瑞刚公司将包装好的纸箱连同运单交给了雷波公司,委托其快递给福建省厦门市某区一电子有限公司的谢先生,物品保价金额为1万元。不久,雷波公司按约将纸箱送到指定地点,由该电子有限公司前台小姐签件,而谢先生打开后,却发现只是一个空箱子,瑞刚公司于是提起了反诉。

  一审法院认为,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依法有效,双方均应恪守。瑞刚公司欠费情况属实,但不能因为存在索赔事宜而拒付运费。故雷波公司要求支付运费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瑞刚公司要求赔偿失物损失的反诉请求法院不予支持。瑞刚公司不服判决,上诉至一中院。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双方间形成的货运合同合法有效,均应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在无其他约定的情况下,雷波公司应将货物交付本人。同时,瑞刚公司在谢先生最终发现纸箱为空箱后,当天就向雷波公司作了反馈。雷波公司应为其不规范的承运行为承担赔偿责任。结合双方货运合同的约定,雷波公司应赔偿瑞刚公司损失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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