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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国际核监督保障为印美核合作打开绿灯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3日12:24  广西新闻网

  新华网维也纳8月2日电(记者刘钢)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特别会议1日一致同意,与印度签署核监督保障协议。此举为颇有争议的印美核能合作打开了绿灯。

  印度1974年5月首次进行核试验,但至今没有签署《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因此也一直受到45国核供应国集团的核贸易禁运。没有国际原子能机构提供的核监督保障,印度就无法从正常渠道获取西方先进的核技术及核燃料。

  但根据2006年3月印美在新德里签署的《印美民用核合作协议》,印度只要将其军用和民用核设施分离,并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对其民用核设施的监督,美国便可向其提供核技术及核燃料。因此,国际原子能机构此次同意为印度提供核监督保障,也就意味着为印度合法获得核技术及核燃料打开了方便之门。

  印度驻国际原子能机构代表对这一结果表示满意,称这“对印度和全世界都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不仅“能够实现印度能源安全目标”,也能够使印度为改善全球气候变化作出贡献。

  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巴拉迪1日表示,相信为印度提供国际核监督保障“不仅对印度有利、而且对全世界以及对《不扩散核武器条约》都有利”。它没有“孤立”印度,而是与之“创造了一种全新的伙伴关系”。

  目前,印度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监督的核设施有6座,预计到2014年将会增加到14座。按照协议,印度今后还可继续增加纳入国际核监督保障之下的核设施数量。但印度的军用核设施将继续不受国际监督。对此有专家批评说,这实际上是国际社会间接地承认了印度的核大国地位,并使其能够绕过《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壁垒,从外国进口核技术及核燃料。

  对于国际原子能机构当天同意向印度提供核监督保障,赞同者强调,它不仅使印度摆脱了核孤立,而且也是国际核安全核查机制的延伸和扩大;怀疑者则指出,这可能是一个危险的先例:国际核监督保障为印美核能合作提供了方便,但这种合作对国际核安全体系有着潜在威胁,不仅可能导致印度核军备实力的加强,也将会削弱国际核不扩散努力。

  一些专家指出,虽然根据《印美民用核合作协议》双方核能合作仅限于民用方面,但民用核技术与军用核技术之间的界限本来就很容易跨越,印度的民用核工业与核武制造业又有着密切联系,其首枚核弹就是利用民用核技术及核材料制造的,因此,印度完全可以将从美国获取的某些民用核技术用于军事核设施,从而扩大自身核力量的发展空间。更有专家直言,《印美民用核合作协议》的实施无异于直接违反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势必会破坏国际核不扩散体制的基石。

  在此次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特别会议期间,伊朗驻国际原子能机构代表苏丹尼耶在维也纳发表声明,批评美国在对待开发利用核能问题上采取双重标准。他在声明中指出,美国一方面禁止伊朗和平利用核能,同时又要与没有签署《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印度从事核贸易。这种“双重标准”的做法“正在破坏《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可信性、完整性和普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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